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质谐检漏仪(以下简称检漏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保证等。本标准适用于以质谱分析法作为检测手段的检漏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祥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1010-1;2001,1DT)
GB/T 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 15464—1995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要求
3.1正常工作条件
检漏仪工作条件应满足:a)温度:5℃~35 ℃;b)相对湿度:≤80%;
c)供电电源:电压(380士38)V或(220+22)V;频率(50士0.5)Hz;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e附近无强电磁场,无剧烈震动,无腐蚀性气体。3.2外观
检漏仪的外观应满足:
a)表面涂覆层应色泽均匀平整,无明显损伤、尖角、斑痕、脱落,起泡,龟裂和锈蚀;b)检漏仪上的开关,旋钮和调节机构应安装牢固,操作灵活。
3.3安全要求
检漏仪应满足安全要求如下:a绝缘电阻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检漏仪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 Mn.b)绝缘强度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检漏仪应能承受1 500 V交流有效值连续1 min的电压试验,不应出现飞弧和击穿现象。
c泄漏电流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检漏仪的泄漏电流应不大于3.5 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