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包装环保要求共12项,包括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