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按作用方式
可分类为:
1、胃毒剂。经虫口进入其消化系统起毒杀作用,如敌百虫等。
2、触杀剂。与表皮或附器接触后渗入虫体,或腐蚀虫体蜡质层,或堵塞气门而杀死害虫,如拟除虫菊酯、矿油乳剂等。
3、熏蒸剂。利用有毒的气体、液体或固体的挥发而发生蒸气毒杀害虫或病菌,如溴甲烷等。
4、内吸杀虫剂。被植物种子、根、茎、叶吸收并输导至全株,在一定时期内,以原体或其活化代谢物随害虫取食植物组织或吸吮植物汁液而进入虫体,起毒杀作用,如乐果等。
按毒理作用
可分类为:
①神经毒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如滴滴涕、对硫磷、呋喃丹、除虫菊酯等。
②呼吸毒剂。抑制害虫的呼吸酶,如氰氢酸等。
③物理性毒剂。如矿物油剂可堵塞害虫气门,惰性粉可磨破害虫表皮,使害虫致死。
④特异性杀虫剂。引起害虫生理上的反常反应,如使害虫离作物远去的驱避剂,以性诱或饵诱诱集害虫的诱致剂,使害虫味觉受抑制不再取食以致饥饿而死的拒食剂,作用于成虫生殖机能使雌雄之一不育或两性皆不育的不育剂,影响害虫生长、变态、生殖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等。
按来源
可分为:
①无机和矿物杀虫剂。如砷酸铅、砷酸钙、氟硅酸钠和矿油乳剂等。这类杀虫剂一般药效较低,对作物易引起药害,而砷剂对人毒性大。因此自有机合成杀虫剂大量使用以后大部分已被淘汰。
②植物性杀虫剂。全世界约有1000多种植物对昆虫具有或多或少的毒力。广泛应用的有除虫菊、鱼藤和烟草等。此外有些植物里还含有类似保幼激素、早熟素、蜕皮激素活性物质。如从喜树的根皮、树皮或果实中分离的喜树碱对马尾松毛虫有很强的不育作用。
③有机合成杀虫剂。如有机氯类的DDT、六六六、硫丹、毒杀芬等,DDT,六六六曾是产量大、应用广的两个农药品种,但因易在生物体中蓄积,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许多国家禁用或限用;有机磷类的对硫磷、敌百虫、乐果等约400个品种以上,产量居杀虫剂的**位;氨基甲酸酯类的西维因、呋喃丹等;拟除虫菊酯类的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等;有机氮类的杀虫脒、杀虫双等。
④昆虫激素类杀虫剂。如多种保幼激素、性外激素类似物等。
少数传统药剂,如矿油乳剂等的作用机理主要在体表起物理杀虫作用,而绝大多数有机合成杀虫剂都进入害虫体内,在一定部位干扰或破坏正常生理、生化反应。进入害虫体内的途径,有的是随取食通过口器进入消化道、渗入血液中,有的是通过表皮,也有的是通过气孔和气管,进入体内的药剂与害虫体内的各种酶系发生生化反应,一些反应使药剂降解失去毒力 ,但也有些药剂被活化使毒力增强 ,未被降解(或活化后的化合物)的药剂因作用机理不同而在一定部位发挥毒杀作用,如作用于神经系统或作用于细胞内呼吸代谢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