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防护口罩是指可过滤空气中的微粒,预防某些呼吸道传染性微生物传播,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的自吸过滤式防尘医用防护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标准要从2003年的SARS病毒说起,GB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在SARS严峻的形势下紧急制定,标准应用5年之后,经过大量实验验证以及对国内外相关标准归纳,对旧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出现行的新标准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新标准参照了美国和欧洲等国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口罩的过滤效率及密合性等项目进行了更为具体的技术要求。

  主要检测项目、要求、标准有:

检测项目检测要求遵循标准
颗粒物过滤效率根据标准规定要求进行NaCl 颗粒物和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率检测GB 2626-2006 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阻力总吸气阻力不大于350pa,总呼气阻力不大于250paGB 2626-2006 呼吸防护用品
气流阻力气体流量85L/min,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43.2pa(35mmH2O)GB 19083医用防护口罩
呼吸阻力吸气阻力小于等于175pa;呼气阻力小于等于145paGB/T 32610日常防护型口罩
压力差不大于49pa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
通气阻力不大于49pa/cm2YY/T 0969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呼吸阀盖轴向拉力(10N,10S或50N,10S)、头带和面罩罩体牢固度、连接和连接部件轴向拉力不应出现滑脱、断裂、变形GB 2626-2006 呼吸防护用品
口罩带和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不小于10NGB 9083医用防护口罩
口罩带及口罩带与罩体的连接处的断裂强力大于等于20NGB/T 32610日常防护型口罩
呼气阀盖牢度(10N,10S)不应出现滑脱、断裂、变形GB/T 32610日常防护型口罩
口罩带 断裂强力不小于10N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
口罩带静拉力不小于10NYY/T 0969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技术要求

  1、医用防护口罩基本要求

  口罩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应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表面不得有被洞、污渍,不应有呼气阀。

  2、鼻夹

  口罩上应配有鼻夹。鼻夹具有可调节性。

  3、口罩带

  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4、过滤效率

  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

  5、气流阻力

  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43.2Pa(35mmH20)。

  6、合成血液穿透

  将2mL合成血液以10.7kPa(80mmHg)压力喷向口罩,口罩内侧不应出现渗透。

  7、表面抗湿性

  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4745-1997中3级的规定。

  8、微生物指标

  口罩应符合GB15979-2002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包装标志上有灭菌或无菌字样的口罩应无菌。

  9、环氧乙烷残留量

  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10、阻燃性能

  所用材料不应具有易燃性。续燃时间应不超过5S。

  11、皮肤剌激性

  口罩材料原发性剌激记分应不超过1。

  12、密合性

  口罩设计应提供良好的密合性,口罩总适合因数应不低于100。

  检验方法

  1、口罩基本要求

  取3个口罩,在300lx~700lx的照度下目力检査,应符合基本要求。

  2、鼻夹

  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方法调节,应符合基本要求。

  3、口罩带

  样品数量:取4个口罩,打开包装,其中2个进行温度预理,2个不进行预处理。

  温度预处理条件:

  a)70℃土3℃环境试验箱中放置24h;

  b)-30℃3℃环境试验箱中放置24h。

  经温度预处理后应在室温条件下恢复至少4h。

  通过目力检査和拉力试验装置测量,结果均应符合要求.

  4、过滤效率与气流阻力试验

  样品数量:应该使用6个口罩样品进行试验。3个经过温度预处理,3个不经过预处理。

  温度预处理条件:

  a)70℃3℃环境试验箱中放置24h;

  b)-30℃3℃环境试验箱中放置24h。

  经温度预处理后应在室温条件下恢复至少4h。

  气体流量应该稳定至85L/min2L/min。

  规定试验条件用的氯化钠(NaCl)气溶胶颗粒大小分布应为粒数中值直径(CMD)在0.075μm0.020μm,几何标准差不超过1.86(相当于空气动力学质量中值直径(MMAD)0.24μm0.06μm)。浓度不超过200mg/m3。

  过滤效率测定结果均应符合要求。

  吸气阻力测定结果均应符合要求。

  5、合成血液穿透

  样品数量:应该使用5个口罩样品进行试验。

  预处理条件:口罩样品在21℃5℃,相对湿度85%5%环境试验箱中预处理至少4h。口罩样品从环境箱中取出1min内作测试。

  按照YY/T0691-2008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6、表面抗湿性试验

  取3个口罩,参照GB/T4745-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其结果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7、微生物指标

  按照GB15979-2002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标志为灭菌或无菌的口罩按照GB/T14233.2-200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8、环氧乙烷残留

  气相色谱仪应满足下列条件:

  a)氢焰检定器:灵敏度不小于2X10-11g/s〔苯,二硫化碳(CS2〕。

  b)色谱柱:所用色谱柱应能使试样中杂质和环氧乙烷完全分开,并有一定的耐水性。

  c)仪器各部件温度

  气化室:200℃;

  检测室:25O℃;

  d)气流量

  N2:15mL/min~30mL/min;

  H2:30mL/min;

  空气:300mL/min。

  测试步骤:

  按照GB/T14233.1-20089.4GB15980-1995中附录G规定的*限浸提法,以水为溶剂进行平行试验,按照GB/T14233.1-20089.5.2GB15980-1995中附录G规定的相对含量法进行测定,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计算,如一份合格,另一份不合格,不得平均计算,应重新测定。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9、阻燃性能

  样品数量:应检测4个口罩样品。2个经过温度预处理,2个不经过预处理。

  温度预处理条件:

  a)70℃3℃空气中24h;

  b)-30℃3℃空气中24h。

  在温度预处理后应在室温恢复至少4h。

  测试步骤:

  1)将口罩戴在金属头模上,燃烧器的顶端和口罩的zui低部分(当直接对着燃烧器放置时)的距离应设置在20mm2mm。

  2)将火焰高度调节在40mm4mm。在燃烧器顶端上方20mm2mm处用金属隔离的热电偶探针测量火焰的温度,应为800℃50℃.

  3)将头模以60mm/s5mm/s运动线速度通过火焰,并记录口罩通过一次火焰后的燃烧状态。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10、皮肤刺激性

  按照GB/T16886.10-2005中规定的原发皮肤刺激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

  11、密合性

  选10名受试者,按照使用说明书佩带好口罩,作6个规定动作,按照附录B中规定方法测试,应至少有8名受试者总适合因数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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