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组建自然资源部。
2、组建生态环境部。
3、组建农业农村部。
4、组建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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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6、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7、组建应急管理部。
8、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9、重新组建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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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优化水利部职责。
11、优化审计署职责。
12、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1、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3、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4、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5、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6、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7、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
8、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9、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10、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
11、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