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佛山市 食药监局公布了《2017年佛山市 食品 生产加工 小作坊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今年佛山投入使用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要达到12个,超过八成的食品小作坊入驻经营。同时,将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档案。
建食品小作坊信用档案
根据“方案”,要严格实施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管理,各区局要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实施禁止性目录管理,同时结合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抽样检验、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情况,适时对“禁止目录”进行调整和完善。
要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今年5月15日前,要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事项标准在“佛山市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中配置生效,并在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分厅、佛山市政府和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予以配置;对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责令限期整改,引导、鼓励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或转产转业,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登记工作。
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食品小作坊监管信用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食品小作坊登记情况、监督检查存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情况、产品检验情况、责任约谈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内容。各区局在开展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档案工作中,在确保准确、便捷、高效、实用性强的前提下,可根据本辖区实际,采取“一中心(食品集中加工中心一档”的建档模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每年4次现场监督检查
“方案”还提出,根据《2017年佛山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对食品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每年开展4次以上的现场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要实现全覆盖;每年对食品小作坊的食品进行不少于2次的抽样检验,年度抽样检验的范围应当涵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上的所有食品类别,对消费者反映较多或者本行政区域内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应当重点抽样检验。
各区局不定期召集食品小作坊进行约谈,梳理汇总风险隐患,对照不同食品小作坊遇到的问题及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提前警示,并对风险隐患的整改进行不定期回访。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或者存在问题未严格落实整改的食品小作坊进行重点约谈,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按计划,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要达到12个,超过八成的食品小作坊入驻经营。通过奖励、资金扶持、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