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消费者协会温馨提示:保健品购买需知六个常识

百检网 2021-11-15
     “理财诈骗”、“ 保健品”营销和电信诈骗是 老年人面临的三大*常见的受骗形式。今年3月,一名60岁老人在海边自杀,遗嘱中称被保健品“坑惨”了,成都一老人投资保健品项目被骗百万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曾提醒 消费者要警惕“专家义诊、权威证明、免费试用、宣称疗效”等非法宣传营销“陷阱”,但是今年以来,太原市消协受理的保健品 投诉依旧层出不穷,上当受骗者不在少数。
 
    2015年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对保健食品的定义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保健品*终的划分范围仍然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从该标准可以了解到,保健品的生产要求与食品行业标准一致,不同的是,保健食品需要通过卫生部的审查认证,或者资格证书。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品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购保健食品要去大型、正规的药店及商场,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二、选购保健食品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主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三、留心查看标识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保健食品的标签及说明书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四、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成分,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五、身体不适要去正规医院看病。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而贻误病情。
 
    六、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讲座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常见的保健品购买陷阱有:打“名医”牌专家说你有病;打“奖品”牌免费旅行吸引参与;打“高科技”牌让你掏钱;打“亲情”牌糖衣炮弹。这些陷阱,请务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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