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福县检察院对生产、销售“毒
自2014年3月*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安福县检察院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行动中,发现安福县质监部门抽检的豆芽经初步检查可能含有“无根水”,于是督促质监部门将可能存在有毒物质的豆芽送上一级部门检测。后经检测,确定该三批抽检的豆芽均含有“4-氯苯氧乙酸”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制剂,主要用于促进坐果、形成无籽果实,属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该院遂向县质监局发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已于近日决定对郭某某、刘某某等三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该案的三名嫌疑人到案后均承认为了让豆芽的卖相更好,往豆芽里添加了“无根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安福县检察院刘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