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财经:食品抽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此有何规划,将如何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力度?
王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
**提升抽检覆盖面,力争实现全覆盖。主要是通过四级部门分工,抽检计划及抽样的科学布局实现。总局将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抽检本地鲜活食用农产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
其次是突出食品检验重点。抽检项目主要是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项目。
抽检后,要加大处置力度,立行立改。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将严格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对同一企业被抽样样品全部不合格的、安全隐患较大的产品,要召回、下架、封存,经检验合格后再重新上架销售;对停业整改的企业要求整改合格后再恢复生产。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时要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公布抽检信息既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阳光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总局已建立常态化公布机制。我们每周在总局官网公布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同时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抽检发现的问题、可能引起问题的原因、以及健康风险程度等进行解读和消费提示。为便于媒体、公众、企业查询和监督,我们还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查询方式,在官网专门设置“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专栏,下设“总局公告”和“地方公告”子栏目,分别登载总局和各省级局公布的抽检信息。
对于在抽检中要保证公正性,一是明确样品必须购买;二是严格规范抽样、检验行为,明确承检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食品检验资质;三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篡改数据、瞒报谎报检验结果,不得利用抽检结果牟取不正当利益。为提高监督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程序。
**财经:总局是如何制定监督抽检计划的?
王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理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思路,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重点食品品种主要是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既往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以及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检验项目突出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重点区域主要是食品生产聚集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批发交易市场、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食品问题多发区、易发区,将增加抽样频次和数量,加大抽检力度。
**财经:总局怎么组织监督抽检,具体有哪些步骤?
王红:监督抽检强调建立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的全链条闭环工作体系。一是制定抽检计划。综合既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舆情监测、国内外食品安全问题及相关动态、投诉举报等情况,结合食品种类风险分级,根据现行强制性食品国家标准相关规定,广泛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行业组织、学会协会、食品检验机构和有关专家意见,制定食品安全抽检年度计划。二是规范抽样和检验行为,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制定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加强抽样检验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在抽样方法、实施方案设计等方面采取异地抽样、交叉抽样等多种方式,严禁事前告知被抽样单位,强化监督抽检的随机性、突击性,提高发现问题的机率。三是明确核查处置程序。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立即监督企业依法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暂停生产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监督企业开展问题原因的分析排查,限期整改并复查。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立案查处。四是对不合格原因分析,开展监督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以检验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等信息为基础,结合行业实际,分析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科研院所、媒体和消费者等各方提出解决建议。
**财经:如何保证抽检的准确性?
王红:我们制定印发了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各类食品抽样检验细则、承检机构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保证抽样检验全过程的规范严谨。同时进行了强化培训,就抽样规范、检验方法等对抽检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另外以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检验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同时也安排随机抽样检验盲样测试考核,检查检验的准确性,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承检工作。
**财经: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如何向公众公布?
王红:客观、全面地反映监督抽检情况,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阳光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为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约束执法者严格执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布工作。总局组织制定了相关制度规程,从信息公布原则、分工、内容、程序、频次、形式等方面对系统内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进行了规范。为了方便公众、企业和媒体信息查询,总局在官网设置了“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专栏,下设“总局公告”和“地方公告”子栏目,分别登载总局和各省级局公布的抽检信息,并正在开发已公布信息的数据查询平台。
2015年总局已发布9期监督抽检结果,已转载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监督抽检结果350多期。目前已基本实现按周公布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做好风险解读与消费提示,并实时转载省级局发布的监督抽检结果。
**财经:在各级食药监部门组织的抽检中,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监管部门都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对那些一年内多次出现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当然不合格的可能是同一产品也可能是不同产品,但至少反应了这些企业质量管控能力较差,对这些企业将如何处理?有关案件是否已查处?查处案件数为多少?
王红:在发布《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的同时,总局还印发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监督企业整改并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比如,同一企业被抽样样品全部不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部分样品不合格的,可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视情停业整顿,同时增加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其他批次产品的抽检频次。对产品不合格较多、且安全危害较大的,将采取产品全部下架、封存,检验合格的批次重新上架恢复销售。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我们及时逐一列出清单并组织分类处置。经营地监管部门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对违法经营的,限期整改或者进行处罚,及时通报生产地监管部门;生产地监管部门依法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清理库存、召回市售不合格产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存在其他较高风险的,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财经:2014年的监督抽检情况如何?今年监督抽检与以往相比有哪些不同,反映了哪些新的特点?
王红:2014年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向好的发展势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了14.2万批次样品的监督抽检工作,检验项目涉及276项,覆盖90%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格率达到94.7%。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等16类产品的合格率超过95%。全年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总体上得到保障。
今年的将随机抽查落实到了抽检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中,同时努力实现抽检全面覆盖。在计划制定阶段就明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总局、省级局和市、县局的抽检重点,通过明确的任务分工实现对获证生产企业抽检的全覆盖。抽检重点对象为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进一步完善抽检信息常态化公布机制,总局每周在官网公布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包括抽检信息、检验结果和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及时解读风险,以发布“小贴士”、消费提示和风险解析的方式,有针对性、有重点的为广大消费者、企业和媒体解读存在的风险,提示科学消费。并组织专业力量分析监督抽检结果,梳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解决措施,提供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推动问题解决。同时,针对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制定包括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规范了抽检程序中抽样、送样、检验和复检等环节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