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家华 发自福建 日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关于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这项立法规定,销售不安全
同时,为遏制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法规规定实行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逐步建立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服务平台。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茶叶生产记录制度,不得销售不安全茶叶产品。茶叶经营企业对其销售的茶叶产品也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销售不安全茶叶产品。违反上述规定,茶农*高将处2000元罚款,茶叶经营企业*高罚款将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