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和蔬菜制品6类食品246批次样品。其中,桂林有4批次不合格产品。
抽检调味品73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饮料59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蔬菜制品43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3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5批次和蛋制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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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1. 恭城县莲花镇富民供销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平乐县甘泉饮料厂生产的“花生奶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测结果为0.64%,标准规定为≥0.8%。
2. 平乐县陶秀珍食杂店销售的标称由平乐县甘泉饮料厂生产的“花生奶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测结果为0.65%,标准规定为≥0.8%。
3. 平乐县陶秀珍食杂店的标称由平乐县甘泉饮料厂生产的“豆奶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测结果为0.62g/100g,标准规定为≥1.0g/100g。
4.?桂林市美全食品有限公司东二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兴安县辉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干鲜特辣油辣椒(特辣王.油辣椒)”,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结果为1.23g/kg,标准规定为≤0.5g/kg。
这些不合格项目代表什么?
一、蛋白质
蛋白质是饮料中的主要营养成分,也是品质指标之一。如果企业对原料的质量控制到位,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不会出现蛋白质不合格的现象。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3批次饮料样品存在蛋白质不达标的情况,可能的原因是企业对原料的采购和验收不够重视,有的在加工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对原料的成分含量进行控制,从而导致蛋白质比例降低。
二、谷氨酸钠
脱氢乙酸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调味品样品存在超范围使用防腐剂(脱氢乙酸)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
希望这些食品生产企业尽快整改!
资料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