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建议有两点:建议之一,有关部门将应棉花补贴落实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符合棉花新体制改革的收购加工企业。由收购、加工企 业以市场价加国家补贴的价格进行收购,这样就不会造成种棉与不种棉一个样,杜绝冒领国家补贴的行为发生,同时又保证了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这是一种*简便 的补贴方法,只要对棉花企业加强监管,也是可行的。
建议之二,根据国家规定,棉花收购加工必须是符合国家棉花新体制改革的企业。棉农可凭有资质的棉花企业开具的收购发票到财政部门通过一卡 通进行结算补贴,对种棉大户可凭村民委员会以上证明进行结算。棉花协会及棉花监管的纤检等部门必须严格监管棉花企业的收购、加工数量,对棉花企业的条形码 系统、公检数量、加工电耗、销售去向、销售发票等应严格监管。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滥开收购发票,一经查实,除吊销其资质外,同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