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百检网 2022-10-22

标准简介

GB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 附录A 所列产品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给出了使用说明缺陷的判别,见附录B。
英文名称: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 - Part 4: Textiles and apparel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5296.4-1998;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03.080.30;59.080.0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4-05-01
出版日期:2014-05-01
页数:12页

前言

GB5296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分为如下7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第5部分:玩具;———第6部分:家具;———第7部分:体育器材。本部分为GB5296的第4部分。本部分代替并废止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本部分与GB5296.4—1998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增加了不适用的产品范围;———增加了术语“消费品”;修改了术语“纺织品”和“使用说明”的定义;———对各类产品的号型和规格的表示进行了细化;———取消了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增加了产品安全类别(见5.7);———6.2.1增加了“其余的内容宜采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的规定;———增加了团体定制产品的规定(见6.2.3);———取消了原附录A 和附录B;———增加了附录A“不属于本部分范围的产品”;———增加了附录B“使用说明缺陷的判别”。本部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服装研究所、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艾莱依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许鉴、左佩兰、王世川、田君、陈建华、聂雅渊、何荣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5296.4—1987、GB5296.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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