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氟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氟化物的测定,以氟化氢浓度表示,不能测定碳氟化物,如氟利昂。 当采样体积120L,定容体积200ml 时,检出限为0.03mg/m3,测定下限为0.12mg/m3; 定容体积500ml 时,检出限为0.08mg/m3,测定下限为0.32mg/m3。英文名称: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hydrogen fluoride-Ion chromatography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HJ 688-2019代替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12-26
实施日期:2014-03-01
作废日期:2020-06-30
出版日期:2014-03-01
页数:6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氟化氢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氟化氢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营市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于2013 年12 月26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 年03 月0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