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铅笔、蜡笔类产品的抽样、分类、检验、结果判定和不合格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铅笔、蜡笔类产品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QB/T 1023—2007 活动铅笔
QB/T 1024 活动铅笔用黑铅芯
QB 1336—2000 蜡笔
QB/T 2774—2006 铅笔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8.1、QB/T 2774、QB/T 1023、QB/T 1024、QB 133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检验批 lot
以同一周期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货号或合同、同一出口国别或地区的产品确定为一个检验批。
4 产品分类
4.1 铅笔类包括铅笔、颜色铅笔、活动铅笔、纸卷铅笔、炭化(铅)笔、塑杆铅笔及铅芯。
4.2 蜡笔类包括儿童绘画、书写记号用的蜡笔和油彩粉笔。
5 检验
5.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分为外观检验和理化检测。外观检验项目见附录A和附录B,理化检测项目见表2至表4。
5.2 抽样方案
5.2.1 外观检验抽样
采用GB/T 2828.1特殊检验水平S-4正常一次抽样方案,抽样数量及结果判定见表1。
5.2.2 理化检测抽样
物理项目按QB/T 2744、QB/T 1023、QB/T 1024、QB 1336规定执行,化学检测项目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6支(套)。
5.3 检验要求
5.3.1 外观检验要求
对代表性样品按规范性附录A、附录B所列检验内容在200 lx~250 lx照度的白炽灯下逐个进行目测检验。
当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指标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5.3.2 理化检测要求
5.3.2.1 按表2至表5所列检验内容、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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