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 塑料材料
以一种或几种树脂或预聚物为主要结构组分,添加或不添加添加剂,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加工制成的具有一定形状、介于树脂与塑料制品之间的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粒子(或切片)、母料、片材等。
2.2 塑料制品
以塑料树脂或塑料材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添加剂,成型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的成型品。
2.3 母料
将影响塑料材料及制品物理特性的塑料添加剂(如着色剂、填料、纤维、稳定剂)超量载附于一种或几种树脂中而制成的、与树脂或粒料混合使用才能加工成其他塑料材料及*终制品的浓缩体。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树脂的使用应符合GB 4806.6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4.3.1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2 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大残留量等理化指标应符合GB 4806.6-2016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4 添加剂
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5.其他
5.1 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应按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执行。
5.2 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除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之外,还应按照GB 4806.6-2016附录A在标签、说明书或附带文件中标示树脂名称,聚合物共混物应标示所有树脂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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