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女西服、大衣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以毛、毛混纺、毛型化学纤维等织物为原料,成批生产的女西服、大衣等毛呢类服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251-1995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2-1997 服装号型女子
GB/T 2910-1997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1-1997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2.1-1998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 4802.1-1997 纺织品织物起球试验圆轨迹法
GB 5296.4-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199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干洗色牢度
FZ/T 20019-1999 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FZ/T 24002-1993 精梳毛织品
FZ/T 24003--1993 粗梳毛织品
FZ/T 24004-1993 精梳低含毛混纺及纯化纤毛织品
FZ/T 24008-1998 精梳高支轻薄型毛织品
FZ/T 8002-1991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0007.1-1999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FZ/T 80007.3-1999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3 要求
3.1 使用说明规定
使用说明按GB5296.4规定执行。
3.2 号型规定
3.2.1 号型设置按GB/T1335.2规定选用。
3.2.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B/T1335.2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3.3 原材料规定
3.3.1 亩料
按FZ/T24002、FZ/T24003、FZ/T24004、FZ/T24008或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
3.3.2 里料
采用与面料性能、色泽相适合的里料,特殊需要除外。
3.3.3 辅料
3.3.3.1 衬布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衬布,其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
3.3.3.2 垫肩
采用棉或化纤棉等材料。
3.3.3.3 缝线
采用适合所用面辅料、里料质量的缝线。钉扣线应与扣的色泽相适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3.3.3.4 钮扣、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及附件。钮扣、附件经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
3.4 经纬纱向技术规定
3.4.1 前身:经纱以领口宽线为准,不允斜
3.42 后身:经纱以腰节下背中线为准,西服倾斜不大于0.5cm,大衣倾斜不大于1.0cm;条格料不允斜
3.4·3 袖子:经纱以前袖缝为准,大袖片倾斜不大于1.0cm,小袖片倾斜不大于1.5cm(特殊工艺除外)
3.4.4 领面:纬纱倾斜不大于0.5cm,条格料不允斜
3.4.5 袋盖:与大身纱向一致,斜料左右对称。
34.6 挂面:以驳头止口处经纱为准,不允斜。
3.5 对条对格规定
3.5.1 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0cm及以上的按表1规定
注:特别设计不受此限
3.5.2面料有明显条、格在0.5cm及以上的,手巾袋与前身条料对条,格料对格,差不大于0.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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