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徐处字(2019第042018002375号 |
案件名称 | *关于上海旻坚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旻坚贸易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6MA1J8H6Q78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胡坚强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上海旻坚贸易有限公司在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校内经营“教育超市”。2017年9月至案发,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各类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另查明,当事人未保留销售凭证,无进货账簿等其他相关经营账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10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二条**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一万元整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9年04月08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