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8日,安徽省 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51期 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组织抽检2类食品170批次样品,其中,5批次 糕点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为 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
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次被检出酸价超标,分别为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金奥华府分店经销的合肥市杨师傅食品厂生产的怀宁贡糕(生产日期/批号:2017/6/8;合肥市包河区伟锋华联超市经销的马鞍山市兴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丰糕(冷加工(生产日期/批号:2017/2/18;芜湖燕莎购物中心经销的马鞍山市兴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京果(生产日期/批号:2017/4/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酸价(以脂肪计(KOH应不超过5mg/g。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产品中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使用的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
另外,2批次产品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经销的合肥市宝来食品厂生产的炭烧瓜子酥(生产日期/批号:2016/12/11;六安市远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区第七分公司经销的合肥登峰食品厂生产的烘糕(烘烤类热加工(生产日期/批号:2017/1/16。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0.25g/100g。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安徽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5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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