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湖南省食药监局*新的通告中,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两批次谷物粉和1批次米粉维生素A低于国家标准。
而这已不是该公司的产品**次被通报,记者梳理相关报告发现,2016年6月前,加比力公司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曾三次因氯含量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被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
一家生产婴幼儿食品用品的企业,为何频频被发现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企业是否进行了整改?
5月11日湖南省食药监局发布的这份通告显示,此次抽检发现问题的三批次产品的样品,均来自长沙市内的咿呀母婴店。
*新通报
米粉和谷物维生素A含量低
这份由湖南省食药监局公布的抽检结果显示,加比力公司2016年1月15日生产的益力健五谷果仁杂粮谷物粉2段维生素A检测值为12.2μgRE/100kJ;2016年3月5日生产的益力健营养小米米粉1段维生素A检出值为10.8μgRE/100kJ;2016年5月14日生产的益力健多维果蔬杂粮谷物粉3段维生素A检测值为12.8μgRE/100kJ。
而这三种食品的安全国家标准均为14μgRE/100kJ-43μgRE/100kJ,也就是说,抽检的3批次产品维生素A均不达标,为不合格产品。
记者注意到,这次通告提及的产品均在2016年6月前生产。而在2016年期间,加比力的婴儿配方奶粉还曾3次因氯含量问题被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
企业回应
被通报的两种产品已停产
从去年到今年,产品数次被通报后,加比力公司是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整改?5月11日,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
对于此次通报中涉及到的谷物粉和米粉两种产品,“都已经停产了。去年在婴儿米粉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我们决定主做婴儿奶粉业务,主动对米粉产品停产了。”公司总经理助理龚淑俐说,“而去年婴儿奶粉氯含量未达标,主要是因为我们进口的新西兰原料全脂乳粉中氯含量偏低,涉及的批次已全部召回并由食药监部门销毁。我们也在省市食药监局的监督下进行了整改。去年6月配合整改停业了一段时间,直到10月整改验收合格后,我们才恢复生产。”
食药监局
多次约谈,问题产品已召回
对于加比力婴儿奶粉氯含量未达标一事,长沙市食药监局曾于2016年5月5日发布公告,称“主要是由于企业检验能力欠缺,因原料全脂乳粉标准未作要求,未对氯项目进行检测,加之企业备案的产品配方又不能随意更改所致”。公告表示,长沙市食药监局已对企业进行多次约谈,并要求企业调整产品配方,加强检验人员培训。
2016年5月20日,长沙市食药监局在公告中称加比力生产的3批次“氯”指标不合格婴儿配方奶粉已经做召回封存处理。
湖南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公告称,2016年7月8日,加比力公司向长沙市食药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2016年8月5日,省、市食药监局组成联合专家组,对总局检查组提出的17项缺陷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进行了现场验收。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3月1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加比力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氯检出值比国家标准值下限低3mg/100kJ。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4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加比力公司生产的超级优盾婴儿配方奶粉,氯检出值比国家标准值下限低4mg/100kJ。
2016年5月17日
2016年5月1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加比力公司生产的**小贝婴儿配方奶粉,氯检出值比国家标准值下限低3.4mg/100kJ。
2017年5月11日
2017年5月11日,湖南省食药监局通报,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谷物粉和1批次米粉,维生素A含量低于国家标准。
小资料
氯含量不达标有何影响
2016年,加比力公司三次栽在“氯帽子”上。那么,“氯检出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对婴幼儿有何影响?
据营养专家介绍,氯是一种非金属元素,是人体维持体液和电解质平衡所必需的元素。婴幼儿奶粉中适量的氯含量有助于婴儿肠胃消化,含量过低则不利于消化。与此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氯含量亦不能过高,如果超标则会阻碍甲状腺吸收碘,从而影响甲状腺激素的分泌;此外,氯含量超标还会破坏红血球,从而影响血液输送氧气的功能。
所以,国家标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氯的检出量设定的是区间值:12—38mg/100kJ。加比力抽检奶粉不合格之处在于:氯的检出量低于国家标准*低值。
维生素A不足有何影响
营养成分是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品质指标,主要包括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C、锌、铁、叶酸等,在婴幼儿的生长发育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如果摄入不足或过量,都会影响婴幼儿健康。
起诉加比力
同样的官司,两种不同的结果
除了被通报的产品,加比力公司一款“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也备受关注,还引发两起官司。
2015年,消费者史某和刘某,分别从网络购买了由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奶粉标注的生产许可证为QS430005020100,而该许可证的生产范畴并不包括“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史某和刘某均认为加比力涉嫌超范围生产,因此,史某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刘某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均为赔偿货款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不过,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却不相同。
根据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15年10月16日的判决书,法院认为,因目前生产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并无生产行政许可证,故加比力公司的生产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证生产”。加比力公司生产的涉案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检验,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属于“十倍赔偿”情形,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而在史某的案件判决之前,2016年3月16日,湖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加比力“私自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标注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上”的违法事实做出了“给予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6年4月6日,史某一案中,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里采纳了这一证据,认为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生产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属于无证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的制度。法院支持了史某主张。
相关报道: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湘食药监通告〔2017〕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