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实习生 黄晓瑜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
为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地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掌握
据介绍,特大型餐馆、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企业服务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大型餐馆、供餐人数在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其他餐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市餐饮协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十堰城区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达到3000余家。目前,十堰正在进行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工作。按照规定,2015年1月1日之前,十堰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将配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