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包括提高乳粉产业的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水平,培育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加快实现新一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行业集中度两年提升20%问题不大
《方案》提出的目标能否完成?对此,在6月13日举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座谈会上,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认为,制定这样的目标是基于对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和行业发展规律分析的预期。
高伏表示,依据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规定企业生产要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同时,产业政策和生产许可条件进一步调整后,将倒逼部分企业联合重组或转产退出。
考虑到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的特殊性及行业消费群体和生产经营条件的特殊性,《方案》将兼并重组的范围限定为“在我国境内依法取得婴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的乳制品企业”。也就是说,没有按期依法取得生产资质的企业,经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在兼并重组的范围。
据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一司监管二处处长马福祥介绍,截至今年5月29日,全国通过审查并重新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共82家;未通过审查、申请延期和注销的企业共51家,其中有14家转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23家申请延期审查、5家未通过审查、9家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兼并重组和新生产许可证的双重作用下,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13年底,在128家婴儿配方乳粉企业中,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有6家,前10家国内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为45%。“在各部门努力下,婴幼儿乳粉行业已经发生积*的变化,到2015年行业集中度提升到65%问题不大。”高伏说。
重组是为了更严格的质量管控
“《方案》可以说是企业实力的‘试金石’,优化、整合和重组将为乳业带来新的生机。”飞鹤乳业副总裁卢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飞鹤已经完成对吉林艾倍特乳业、陕西关山乳业的收购,具有品牌和渠道优势、有自身价值的企业将是飞鹤未来重点考虑的收购对象。
为了用好“试金石”,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行为,《方案》提出了完善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严格企业生产资质管理、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奶源基地建设等5大重点任务。
据高伏介绍,工信部将修订完善《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参照药品生产管理措施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准入标准、良好生产规范及生产许可条件,提高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布局、技术装备更新、环境条件控制、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在严格企业生产资质方面,将严格新开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和现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审核,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生产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再发放生产许可证;对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不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企业,实行限期停产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资质。
“为了解决消费者关心的奶源问题,将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奶源基地建设。”高伏介绍说,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后要大力发展企业自建牧场,确保企业生产所用奶源全部来自自建自控奶源基地,实现奶源基地、生产加工、市场销售一体化经营。具体包括严格实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试行》,加快奶牛场圈舍、挤奶厅和质量检测设施标准化改造;加快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苜蓿基地与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牛养殖基地相配套,提高奶牛养殖水平。
数百亿“真金白银”支持兼并重组
当然,也有一些
此前,市场上曾有政府将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贷款等方式给予约300亿元资金扶持,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的传言。对此,高伏表示,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银行和金融机构将对兼并重组企业实施综合授信,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及产业投资基金以多样化融资方式向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据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处长赵红介绍,目前,工信部已与国开行初步商定就支持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发展签署合作协议,暂定国开行将提供300亿元贷款,以工信部推荐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重点项目为基础,提供贷款支持和各类金融产品服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基准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服务。
“中央的财政资金支持主要包括4个方面。”高伏介绍说,一是淘汰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落后产能,可享受现行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政策;二是中央财政技术改造资金,优先支持兼并重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技术改造;三是利用现有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资金渠道,帮助兼并重组企业安置职工、转型转产;四是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与此同时,相关企业还将享受税收优惠。对兼并重组获得的收益或资产评估增值,可以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涉及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可按现行税收政策予以减征或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