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消费者超市购买黑木耳检测水分超标起诉至法院 判十倍赔偿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安全不容忽视,我国《 食品安全法》对此早已作出了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给予十倍赔偿的规定。但还是有少数生产者和销售者铤而走险,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一件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而引发的销售责任纠纷案件。
 
  刘某于2016年4月25日在某超市购买了7袋一级 黑木耳,每袋净含量250克,单价71.9元,共计477.47元。后刘某将该批次 木耳送至检验机构 检测为水分超标,并于当日向市监局进行举报,市监局接到举报后前往该超市对同批次的黑木耳进行 抽检,检验结论均为:水分项目不符合GB/T6192-2008《黑木耳》标准规定的要求,判该样品不合格。之后刘某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该商品的货款并主张十倍赔偿。
 
  经审理查明:刘某所购买的7包一级黑木耳由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黑木耳经市监局监测水分含量为17%,黑木耳作为可食用大型真菌,其生产标准应当符合GB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的要求,该标准要求香菇干制品水分≦13%,银耳干制品水分≦15%,其他食用菌干制品水分≦12%,现该产品经检测17%的水分含量未达到该标准的要求。而本案中超市作为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查验该批次黑木耳的合格证明文件,其并未尽到审查义务,对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木耳流向市场具有重大过失,故法院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超市返还刘某购买黑木耳全部货款并十倍赔偿。
 
  法官提醒: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食品健康和安全被越来越多人关注和重视的今天,生产者和销售者更要绷紧食品安全之弦,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十倍赔偿的规定正是对其督促和约束。生产者确保每个生产环节的高标准,销售者保证进货时对相关资质的严格审查,唯有各司其职,不懈怠,不偷懒,才能给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做到利润和口碑的双赢。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