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出售即将过期的巧克力 消费者“假一赔三”成功索赔

百检网 2021-11-15
  央广网北京6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网购食品时, 消费者往往会特别留意商品的 生产日期。但有的时候,亲眼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原本查看好的食品生产日期,收到货后日期就变了。北京的史女士在天猫上一家名为瑞士莲官方旗舰店的网店购买 巧克力的时候,就遇到这么件怪事。
 
  史女士:5月27号的时候,我还是想天猫不是比较安全嘛,食品,然后也是旗舰店,我也看了保质期,他写的是2016年1月到2月,后来我就买了挺多,大块买了七块。接到以后一看是2015年7月13日生产的,到2016年7月11号,也就是说还有一个月就过期了。然后我就跟他联系,我那图片您可能看见了,后来我申请退款。我一开始还想算了,我说算了,可能打5折,你可能现价卖我是不行了,我就申请了70元退款,结果他给我退回了,他说只有退货才能退款。
 
  史女士收到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期的巧克力,心里很不是滋味,自己提出的退款申请,也被拒绝了,于是想要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史女士:后来我也查了一下相关规定,它这个属于虚假宣传,应该是假一赔三的,应该是500起步,这是**点。第二,还有45天的就要到临保期的,他必须在明显位置公示,结果我从申请退款以后,它把那个产品退(票给改了,但是我这两张图片都留了,改成2015年7月到2016年2月了,现在也没有新的进展。
 
  史女士花了100多元买的巧克力,即使她申请赔偿,也不是太大的数目,但是她希望通过曝光这件事,让消费者都擦亮双眼。
 
  史女士:我觉得证据比较多,而且很在理,所以我才找你们,我跟他们申请**次,其实它拒绝了我,然后我又申请,后来我又有点火了,我就申请全额退,他又第二次拒绝了我。我现在申请天猫介入,但是我觉得它赔不赔我钱我不太在意,我觉得挺欺负人的,是它自己的问题,然后还折腾我,其实他们退不退我钱都无所谓,我希望你们能让大家知道这事。
 
  在史女士申请退款被拒**,跟商家还有过更多的协商,但是都没有结果。
 
  史女士:他先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说让我退款电话没有照片什么的。然后我说退款太麻烦了,你给我退一半钱就行了,然后他说他请示领导,然后就没有给我回信,然后就直接给拒了,后来我就挺生气了,后来又给我打电话,我说现在申请全额退,你就处理不了,你该找哪就找哪,就这么个情况。
 
  史女士认为,生产日期标错这件事,背后原因不那么简单。
 
  史女士:他说是厂家的疏忽,但是事后我看了好多大家的评价跟,这不是偶然现象,而且我也在客户群里问了,也有人说买了五块,跟我的情况一模一样,所以肯定不是厂家的疏忽。
 
  商家之前提出让史女士退货,然后办理退款,但史女士没有答应。
 
  史女士:因为我本身觉得不是我的问题,是它欺诈我,我再找快递公司来回折腾还得跑单位等着,我还得垫付运费。而且这个消保法有规定的,它等于是虚假宣传,它应该承担责任,我要求它500块钱的赔偿,当时146,没多少钱。
 
  史女士对这家网店的消费者评价进行过仔细的查看,发现与她有一样遭遇的消费者还有不少。
 
  史女士:后来我看了好多,不是一个人,您可以上旗舰店看看,都能看见评价,关于保质期的特别多,而且我后来跟它描述,我说我要找媒体,他才给我打电话,他**次电话没答应给我退,他说请示领导,然后他就直接给我拒了。后来我在里面又发第二个申请,我说如果这样我就找媒体和消协,他又给我打电话同意我退。我就觉得他们挺不把客户当回事,其实它退多少钱,我不在意,我觉得就是维护我的权利嘛。
 
  史女士质疑,可能还有其他款的巧克力存在同样的问题。
 
  史女士:还有一个现象,您可以看,因为它大概卖20、30个品种的巧克力,只有我投诉的这款日期改了,其他还都写着2016年1月到2月,但是所有的评价都是还有一个月或两个月到期,所以它肯定是因为我投诉它才改的。
 
  记者就史女士遇到的问题,拨打了这家网店的服务热线,
 
  客服:我想问一下,她是否联系过我们,从她在网页上的聊天记录看来,我们没看到任何她和我们的记录,只有刚刚购买时说过一句话请问多少钱包邮。这个情况我需要了解一下,不能马上回复,好吗?
 
  客服告诉记者,反映的问题已经被记录下来,之后会给记者答复。而就在记者咨询过后一个多小时,史女士告诉记者,对方已经答应了她的赔偿要求。
 
  史女士:他就等于答应我的要求了,他还希望我把这件给平息了,我要求他赔500,按照消协的规定,但我觉得跟您打电话有很大关系,所以我其实也不是太在意这钱。因为我申请退款,天猫有规定不能超过货款,他说剩下的通过其他方式给我转过来,一共500,其实我这事到这,我也觉得行了,反正他也道歉了,我这没有更多的诉求了。
 
  商家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也给记者电话回复,表示已经和史女士协商好了。
 
  吴女士:她之前好像有跟你们打电话来说关于她收到货的事情,她买的我们家的产品,后来我们已经跟她协商处理了,我不知道她说她也跟您这边沟通过了,我这边的处理结果就是本来想让她把货品寄回来,她说她这边没办法操作,既然客户已经说货品没办法退回到我这边,我只能给客户做体验,其次,后台的退款我这边也操作好了。
 
  关于这一话题,《中国民商》执行总编张立栋和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进行了分析与评论。
 
  经济之声:这家网店在网页上标出的生产日期,与实际发出的商品的生产日期不符合,这是商家的失误还是故意为之?
 
  张立栋:这很可能是商家的一种小伎俩,因为很多商家会对即将过期的产品进行一种特殊的处理,也就是降价。但是我认为在这个案例中,商家涉嫌经常性的采取这种小伎俩来销售快过保质期的产品,这就像是故意为之了。
 
  胡晓:偶然一次可能是失误,但是我们的消费者查询到,大量买家都进行了这样的投诉,而且不只这一款巧克力。商家可能是打一个擦边球,销售的东西没有过期,但是它没有提示消费者商品快要到期了。
 
  经济之声:如果是失误,消费者提出了质疑,商家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是故意为之,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欺诈消费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
 
  胡晓:在这个案例中,让消费者去判断它是故意还是失误较为困难,因为商家一定会主张这只是工作人员的个别失误,所以我们还是要看购买时网页对于商品的描述和商家的陈述,如果*后发给我的货和你的宣传是不相符的,我可以主张这是欺诈,并且主张退一赔三。
 
  张立栋:不管是失误还是故意,商家都应该在**时间向消费者致歉,并积*的予以退换。如果双方没有和解或达成某种协议,我们就需要对故意或失误进行界定了,这就需要专业机构的介入。但在这个案例中,双方*后愿意通过某种方式来进行和解。
 
  经济之声:另外,史女士也提到一个问题,如果食品距离过期日比较近了,商家应该在页面上有明确提示,有相关规定吗?
 
  胡晓:商家应该做一个特别提示,商品为什么便宜呢?这里面肯定有原因,商家应该明示它的商品质量不一定存在问题,但是它临近保质期了,也提示消费者尽快食用。消法第23条也提出,如果消费者在在购买之前就知道这个东西存在一定的瑕疵,而这种瑕疵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交易行为就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前提是你一定要用足够醒目的标识去提示消费者。
 
  经济之声:消费者史女士在发现生产日期有问题后,**没有申请退货退款,而是直接申请退一半的货款,而不退货。这样的诉求合理吗?
 
  张立栋:这实际上并不是退货或退款,它属于一种补偿。至于这种诉求是否合理,实际上并没有某种特别明确的依据,因为情况非常复杂,每个消费者遇到的情况不一样。这*终是要看这个产品是否给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性的困扰或者影响,如果有影响,消费者提出补偿实际上是可以理解的。
 
  胡晓:这没有问题,消费者和商家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进行协商,只要协商的结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协商的结果就是有效的。实际上消费者要求商家进行赔偿的权利属于民事权利,这种民事权利可以进行主张,也可以放弃一部分,这在民法上是有效的。
 
  经济之声:网购平台能否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
 
  张立栋: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进行购物,平台对于商家的管理或监督思路也应该发生一些变化,因为现在的成交量非常大。无论是所谓的B2C还是C2C,平台本身的人力有限,它不可能做到“人盯人式”的监督和管理,所以就需要通过创新的技术来进行甄别。其次,如果发生纠纷,并在事后证明出平台上的商家存在问题,我认为平台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将这些商家撤出平台或者对其进行相应的评级等。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