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8日讯 昨天(17日徐州沛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经过
据熟食店老板介绍,因为收购朱某毒死的狗价格比较便宜,正常收购的家狗价格是7元每斤,而朱某毒死的狗只要5元每斤。觉得有利可图,熟食店老板前后两次收了刘某6条毒死的家狗。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伙同刘某用剧毒氰化物毒狗,又将这些有毒狗卖给被告人廖某加工熟食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在合议庭后,当庭对三被告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和廖某有期徒刑6个月,分别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