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2日,上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一条重要举报线索,及时出警,查获40吨非法运输
7月12日下午,我局经侦大队接到县盐业稽查大队转来的案件线索,当天可能有一车疑似非法工业盐途径上蔡。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县局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指示迅速部署查缉堵截工作。
当晚22时30分,线报通知嫌疑车辆已经达到上蔡县境,正沿周上公路向北行驶。获此信息,经侦大队民警立即驾车与盐业稽查人员沿周上公路追缉。24时许,经侦民警和稽查人员在周上路黑河桥北头将一辆车牌号为豫N27861的红色福田中型半挂牵引车查获,车上装有40吨标注为湖北蓝天盐化公司生产的三晶牌工业盐。但该车司机拒不接受检查,后在朱里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协助下,稽查人员才将现已车辆、人员及物品带走查扣。
经查,嫌疑车辆司机名叫杨某某,男,37岁,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人。杨某某受雇他人来往周口、湖北等地跑运输,此次到湖北送货返回时,接到一个电话称让其托运一批物资(即40吨工业盐到周口某地,货到后再联系具体交货事宜。杨某某在既没有盐业部门核发的准运证又没有用盐企业的购销协议的情况下,接受了这单生意从事营运,不料被稽查部门掌握信息后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目前,此批工业盐已被送检,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局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该案件从发现到查获,上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反应迅速,朱里派出所积*协助(再有几公里的路程,嫌疑车辆就会穿过上蔡县境到达目的地,避免了40吨工业盐流入市场的可能,消除了一场食品安全隐患。(刘卫然 通讯员:尚公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