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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焦点
1 知名商品是王老吉还是红罐凉茶?
“红罐”案于2012年7月立案,去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法一审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王老吉所有。加多宝构成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对此一审结果,加多宝方面不服并立即提起上诉。
在昨天的庭审中,加多宝公司认为,涉案的知名商品是加多宝公司多年经营的、使用王泽邦后人秘方的红色罐装凉茶。即加多宝公司经营的曾经贴有王老吉商标的红罐凉茶及现在贴有加多宝商标的红罐凉茶;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生产的红罐凉茶,即使贴有“王老吉”商标,但与涉案知名商品根本不是同一商品。
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则称,以往市面上只有一种叫王老吉凉茶的知名商品存在,所谓知名商品就是王老吉凉茶。界定知名商品应当符合消费者的辨识习惯、称呼习惯,口感等物理属性不影响对知名商品的认定。本案中的凉茶配方在100多年的发展中并非一成不变,从苦药方变成了凉茶饮料,配方以及包装是红罐还是绿盒,不是界定知名商品的要素。
2 红罐包装该落谁家?
加多宝认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因使用而形成,并非因行政许可而产生,涉案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从创意、设计到实际使用于商品生产,再到商品的宣传推广,直至成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均是因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行为而形成,加多宝公司当然成为该权利的法定权利人。
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则认为,智力成果权的归属与包装装潢的归属是不同问题,包装装潢不同于版权,不能套用谁设计谁享有的原则。包装装潢中具有王老吉三个字,而王老吉又是商标,鉴于商标与包装装潢形成了统一的识别体系,所以,广药集团拥有该包装装潢也是顺理成章的。
3 红罐包装包括“王老吉”三个字吗?
加多宝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请求保护的包装装潢是一个由颜色、文字等组成的有机识别整体,但同时认为,文字的内容和含义不属于包装装潢的组成部分。涉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本身已经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无需将其作为商标的附属,也并非与“王老吉”三个字不可分割。
而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认为,装潢中的任何文字都构成要保护的客体的一部分,王老吉三个字是装潢的一部分。
*高法昨天未当庭宣判。据了解,“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由来已久,本案的红罐凉茶包装装潢之争,是王老吉与加多宝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诉讼,也是目前双方**进入*高法审理程序的案件。
□场外交锋
加多宝为何提前换装?
虽然二审没有当庭宣判,但是王老吉代理律师称,“如果加多宝继续用红罐包装,可能会产生损失赔偿时间扩大的问题,要承担这一风险。”目前,王老吉已经将损失赔偿时间提交法院,从加多宝2011年12月开始使用一面“加多宝”一面“王老吉”的双面罐至本案终结。王老吉表示:加多宝心虚换装(指在市场上推出金罐产品,是在为红罐案败诉铺路。
对于王老吉指责的“心虚换装”,加多宝品牌发言人王月贵表示,加多宝推出金罐是品牌战略的需要,是品质升级,目前公司已是2015年米兰世博会中国馆、中国企业联合馆官方指定凉茶,换装也是全面开启国际化战略,为谋求更大的发展。但是推金罐并不意味着放弃红罐,红罐和金罐会同时销售。加多宝一方还称不相信会出现败诉的情况。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晓飞 胡笑红 实习记者 贾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