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2014年,质检总局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不断加强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验监管,提高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努力保障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了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4年全国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共计检验进口食品接触产品79562批、货值7.4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94.5%和57.9%。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原产国主要包括:韩国、日本、中国(主要是出口复进口产品,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德国、意大利、美国、法国、英国、瑞典、土耳其等国家。2014年,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4776批不合格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率为6.0%,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标识标签、安全卫生项目及其他项目检验不合格。其中标识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无中文标识标签或标识标签内容欠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超标,塑料制品脱色、蒸发残渣及丙烯腈单体超标,金属制品重金属溶出量、涂层蒸发残渣超标,纸制品荧光物质和铅含量超标,家电类重金属和蒸发残渣超标等,检验检疫机构对此类不合格产品均做出了销毁或退运处理;其他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货证不符、品质缺陷等。
2014年,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不合格批次大幅增加一方面说明各级检验检疫机构不断加大对进口商品的检验把关力度,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另一方面说明部分国外品牌产品在积*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却忽略了我国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规范要求。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向相关各方提出了建议和希望。
该白皮书的发布,将为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和指导,也为各级监管部门做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建议和参考。同时,为食品接触产品产业的宏观质量管理与发展战略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