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82个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记者 周伟记者从近日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总结会上获悉,为强化广大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我省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31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68498.5公斤。其中,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200件,查处劣质食品案件1659件,移送司法机关48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82个。

    本次专项整治由省食药监局和省工商局联合开展,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察暗访检查方式,重点打击农村食品市场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生产经营侵权仿冒食品和超范围超剂量非法添加添加剂等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还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抽检。各地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检监测采样量和覆盖面,以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小食杂店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品及大宗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行动期间,全省共抽检食品16382批次,其中儿童食品1508批次。专项整治查获了德阳市某餐饮店违法使用亚硝酸盐、宜宾市某火锅店使用回收油加工制作火锅油、凉山州某犯罪团伙收售病死肉类产品等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和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与此同时,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对农村家宴、农家乐和学校食堂这类农村食品安全隐患高发部位的规范化、常态化监管,积*履行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从根本上弥补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和盲区。

    典型案件回放>>>

    餐馆违规使用回油亚硝酸盐

    ——2014年9月,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某餐饮店凉菜间内发现已开封使用过的亚硝酸盐,立即对该餐饮店卤菜及浸泡生猪排骨和生鸭子的血水进行抽样送检。结果显示,抽取的样品中检出亚硝酸盐。目前,涉案的该餐饮店5名相关人员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2014年6月,宜宾市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某火锅店时,发现感官性状可疑的“油脂”2桶,经查上述2桶 “油脂”中含有20%的 “老油”。目前,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违规销售病死过期肉制品

    ——2014年8月,泸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现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牦牛肉制品及过期肉制品。泸定县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公司销售假冒牦牛肉制品和超过保质期肉制品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2014年7月至11月,西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畜牧等部门共同组成专案组,在周××家冻库内查获未经检验检疫、死因不明的肉类产品3186.8公斤,经检测,结果显示为病死肉类;在黄××家冻库内查获1906.78公斤病死肉和2179.5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及相关产品。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傍**销售“山寨”食品

    ——2014年8月25日,汶川县工商局对万某某涉嫌销售侵犯“五粮春”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一次性购进侵犯“五粮春”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45%VOL.500毫升白酒10件60瓶进行销售,汶川县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五粮春”酒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4年11月19日,宜宾市长宁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对罗某某专卖店进行检查发现了批次为039995-27的“五粮春”酒47瓶。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取得商品来源的正式凭证,经五粮液打假人员鉴定,上述“五粮春”为假冒商品。宜宾市长宁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没收侵权“五粮春”酒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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