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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力
◎什么是无根豆芽
当人们提起“毒豆芽”,往往会听到“无根豆芽”这个名词,那什么是无根豆芽,与“毒豆芽”又有什么区别呢?无根豆芽,是指采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的无根须豆芽,食用率可提高20%,并且产量高、质量优;毒豆芽,是指在豆芽的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或工业原料,改变豆芽的生产周期和外观,增加经济效益,其中非法添加的有尿素、无根剂、农药、抗生素、兽药、保鲜粉等,大量食用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因为无根豆芽的生产中采用了无根剂,所以被一些媒体定义为“毒豆芽”,那么无根剂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引起政府、社会这么大的反应?
无根剂又称为无根粉、无根豆芽素等,是豆芽生产中添加的控制豆芽芽根生长的物质的统称,主要成分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以及赤霉酸等成分,其作用是通过调解植物细胞分裂,达到抑制芽根生长促进芽体增粗的效果。
◎无根剂是否安全
根据2011年卫生部出台的《
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以及赤霉酸等都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通过毒理性试验发现,其无毒、无致突变作用,并且植物激素和动物激素完全没有亲缘关系,不会对人和动物的健康产生任何副作用,更别说导致性早熟了。香港特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在2015年1月14日宣布,即使食用样本中植物调节剂(成分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及“赤霉酸”,内地俗称“无根剂”*高残余量的“无根豆芽”也不会影响健康。在美国、欧盟等国家赤霉酸及6-苄基腺嘌呤具有“免订残留限量”的待遇;在日本,豆芽归属为其他蔬菜,6-苄基腺嘌呤*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赤霉酸为≤0.2mg/kg.
为什么无根剂无毒无致突变作用,还定义为违法添加物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解释,在2011年以前,6-苄基腺嘌呤被用作为“食品添加剂”管理,但之后出于“无工艺添加的必要”的原因被踢出食品添加剂的名单,按照农业投入品管理。但是至今,农业部未接受这项归属重划,在法律层面上,无根剂仍然属于违禁添加物。
如今关于无根剂也有一些进展,2014年11月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草稿在行业内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将“6-苄基腺嘌呤”定性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并将其列为豆芽生产中允许使用的物质,其理化指标被限定为≤0.2 mg/kg,如果能够通过卫计委的食品安全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无根豆芽就可以脱掉“毒豆芽”的帽子。
◎豆芽是加工食品还是蔬菜
豆芽到底是加工食品还是蔬菜,这是确定6-苄基腺嘌呤身份的关键。此前,原卫生部在给北京市卫生局的复函中明确称“豆芽的制发属于种植生产过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调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然而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均未能顺利被农业部门“接收”。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特意为此向农业部致函,请示明确豆芽制发“是否属于种植活动”,却得到回复称,“豆芽属于豆制品,其制发过程不同于一般农作物的种植活动,生产经营应符合
如果把豆芽认定为加工食品,按照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无根剂中的主要成分都不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但是如果认定为蔬菜,按照《无公害食品 芽类蔬菜》和《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菜》中规定,对无毒的6-苄基腺嘌呤不作*大限量的要求。
所以,归根结底,这不是食品安全问题,而是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如果能够认定豆芽到底是属于加工食品还是蔬菜,监管部门便可以依法监管,所有问题也迎刃而解。
《中国科学报》 (2015-02-04 第8版 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