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不要求一般类鱼类及其它种类非脊椎水产动物经营者申请许可

百检网 2021-11-15

    2014年11月7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林务字第1031701064号令,一般类鱼类及其它种类非脊椎的水产动物不适用“野生动物保育法”第36条第1项规定。

    第三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经营野生动物的饲养、繁殖、买卖、加工、进口或出口者,应先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并依法领得营业执照,方可为之。

    前项野生动物的饲养、繁殖、买卖、加工的许可条件、申请程序、许可证登载及其它应遵行事项的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