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各市要保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建立覆盖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严格监管制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继续推动监管职能和业务深度融合,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资源整合中得到加强,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牌子。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要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和技术力量,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检验检测、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熟悉监管业务的人员和足够力量及资源,有效履行职责。要切实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
三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要把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和乡镇(社区,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力量,打通监管执法的“*后一公里”,消除监管死角盲区,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通知要求,要切实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