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3起
快递含甲醛皮丝被查
去年7月19日,铁路公安人员在铁路阜阳中铁快运行李房查获了周某某销售给李某的27公斤皮丝。同年7月28日,公安人员在阜阳站广场将周某某抓获,并查获了其携带的51公斤皮丝。随后,警方又从周的住处查扣了皮丝158公斤。警方调查证实,周某某等人生产的皮丝都是非法加工食品。经鉴定,在依次查获的三批皮丝中,都含有大量甲醛、双氧水和工业硫磺成分。
铁路公安人员去年还陆续捣毁了另外2个非法食品加工窝点。3个窝点生产的都是皮丝、海参丝、鱼肚丝等有毒食品。
用双氧水来漂白海参
庭审中,周某某详细讲述了皮丝制作过程。在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情况下,周某某和妻子潘某某从市场购买大量猪皮、在家中加工皮丝。他们将猪皮煮到8成熟时捞出放入凉水中,然后添加双氧水或洗衣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猪皮上的油精清洗干净”.之后,再用切丝机切丝、晾晒。为了让皮丝卖相更好,周某某、潘某某会将一部分皮丝用塑料布盖着,下面放一个碗,碗里放上硫磺。
记者注意到,3个非法窝点均没有任何生产与销售证件。那么,他们生产的有毒食品如何销售呢?办案法官介绍,“他们都是通过中铁快运发货的”.被告人张某某与3名同犯大量生产鱼肚片、牛耳丝(鹿耳丝、海参丝和海参块,运到全国各地宾馆、酒店。和张某某一样,被告人连某也将“三无”的鱼肚、海参、牛耳朵等物品通过中铁快运发往外地。仅去年一年,连某就取得销售金额8万余元的“好成绩”.
做的“毒物”自己都不吃
3月13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官在蚌埠审理了这3起食品安全案件。庭审中,周某某坦言,做出来的皮丝,“我们自己从来不吃”.当天下午,法院对3起案件进行了宣判。其中,被告人周某某、连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是7人中被判刑期*重的。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法官介绍,“通过中铁快运等隐蔽方式发送不合格甚至是有毒有害食品,是食品安全案件中的新型案例”.
去年3月1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挂牌仪式举行,标志着全国**搬迁至异地的铁路法院在合肥正式投入使用。不过,由于铁路看守所位于蚌埠,目前,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不少刑事案件仍需要到蚌埠进行审理。据介绍,此次庭审由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郭洪波担任审判长,为克服两地办案的困难,法院提前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庭审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