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刘洪利 记者王照重近日,吉林、山东两省工商机关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展联合执法,查处一起"傍**"商标侵权案件,查扣假冒**
5月底,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某粮食加工厂代表在龙井市工商人员的陪同下,来到青岛市工商局城阳分局反映情况,称其代理商青岛某韩资食品有限公司受利益驱使,不仅单方面终止合作,不再代售该厂穗金丰牌响水大米,还以其他产地大米冒充正品继续对外销售。
城阳工商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会同龙井市工商人员对该韩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经突击检查,现场共发现假冒穗金丰牌响水大米302袋及印有"穗金丰"字样的包装袋166个,涉及金额2万余元。在证据面前,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了以其他产地大米冒充穗金丰牌响水大米对外销售的事实。工商人员依法对其做出了没收全部假冒大米及包装袋,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