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江苏省质监局通报了春节期间热销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此次共抽查食品、烟花爆竹、羽绒服等节日热销产品4979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3%,较去年上升2.7个百分点。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省质监局还公开曝光了抽查中发现的一批不合格产品。其中我市被曝光的7家企业均属于食品加工企业。他们分别是仪征市创业风鹅厂生产的风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分别超过标准规定1.6倍、30.7倍;扬州亿豪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丝状组织蛋白,含有二氧化硫残留,标准规定不得含有。高邮市元鑫冷冻有限公司生产的河虾仁、扬州市飞翔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河虾仁、 扬州市维扬区宏祥食品加工场和扬州市维扬区五泉冷冻食品厂生产的春卷等速冻食品含有严重的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针对年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问题,省质监局已责令企业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已售出的限期收回。对涉及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超标等安全、卫生等项目的不合格企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今天(1月20日上午,记者向扬州质量监督所食品处孙处长了解对曝光企业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她表示,目前还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部分食品库存进行抽样调查,同时将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等统计数据出来后,根据各个企业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将于下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