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CPSC在联合公报上发布一个*终规则澄清何时采用部件测试和哪些
关于16 CFR 1109的更新
这个部分目的是提出用第三方颁发的通过的部件测试报告,消费品中部件
测试的部件和成品使用的部件所有材料都要相同。所有材料相同主要指支持儿童产品认证的部件不一定与成品上的部件具有相同尺寸,形状或者完成状态,而是它可以是充足测试的任何量并且可以是与成品部件具有相同
在16 CFR 1109中,A部分提供了部件测试的基本要求,B部分提供了部件测试的额外要求,C部分描述了混测的条件和要求。因为B部分和C部门对铅和邻苯的要求有限制,一些相关方已经误解了部件测试规则仅仅局限在这些要求。
虽然部件测试规则没有特别限制仅仅适用B和C部分所包含的产品和要求,但是相关方特殊产品和要求可能会排除在B部分没有明确指出的其它产品和要求。一个16 CFR part 1109 B部分没有明确的要求的例子,除了ASTM F963中油漆,底材的可溶性要求也可采用部件进行测试。
修改参考标准 ASTM F963-08为*新版本 ASTM F963-11。
此外,也更新1109.13部分以明确判定接触不到的部件规则。
关于16CFR1500.91的更新
委员会规定某些产品和材料中如果未经过包含或掺有铅材料处理,那么其本身不会包含超过CPSIA限制的铅含量。1500.91(d)(7)部分声明这个决定适用的纺织品(后处理的除外,包含丝印,移印,贴花或其它印刷)。
美国
委员会正在修改以澄清染料纺织品不需要做铅测试,不管生产这些材料和应用这些染料的技术。
本次发布的*终规则对16CFR 1500.91 (d)(7)条款作了修订,规定无论采用何种染色技术,染色的纺织品都将无需进行
CPSC在联邦法规16CFR1500.91中指明,经过测试和认证纺织品中不会含有超过消费品改进法案CPSIA含量的铅,因此这些产品可不进行第三方测试,但是经过丝印、贴花、转印和其他印刷处理的可从织物剥离的纺织品仍然需要进行铅测试。如果纺织品中使用染料(无论通过染上还是印上)能成为
本次还针对16CFR 1109(部件测试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1.明确1109.1 (适用范围)中对Part B的内容描述,以避免歧义;
2.澄清1109.5(a)的内容,Part B、Part C中的部件测试规则仅限于Part B、Part C中所包含的产品;
3.更新1109.11(玩具部件中涂料铅含量测试)的引用标准ASTM F963-08为ASTM F963-11;
4.新增16CFR part 1199作为1109.13(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的零部件和成品测试的适用情况)中对部件进行邻苯测试时判定是否可接触的依据,此后,邻苯和铅测试时某部件是否可接触的判定结果可保持一致。
(文章来源:中国纺织服装检测论坛综合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