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环境标准制订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发布的标准种类多、覆盖面广,较好地指导了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工作。
环境标准是一个内部逻辑关系严谨,结构相对完整的体系,要求监测方法能够准确检测受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制订的质量标准能够确保环境安全,发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控制企事业单位对环境产生的危害。此外,推荐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等要为企事业单位治理污染、环保产品生产和设备运营维护等提供参考。由此可见,虽然每个标准都是独立发布的,但要注意与其他相关标准的衔接,提升环境标准制定工作的系统性。
**,监测方法标准应构建一种化合物(元素)多种分析方法、一台(套)设备能分析多种化合物(元素)的格局。就化合物(元素)与分析方法的对应关系而言,要立足于每种化合物(元素)有可利用的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并且按完全成熟的标准、推荐使用或科研探索的方法等类别设置体系,方便实验人员根据工作目的有针对性的选用。当前发布的监测方法已很多,但体系是否达到了完备程度,要进一步梳理、检验。一是以化合物(元素)为主线,在其后列出各种现行有效的分析方法。二是以分析仪器为中心,列出用其可分析的化合物(元素),两者交叉比对,就能发现仍存在的空白分析方法。完善监测方法标准,要按填平补齐的原则,优先把基础性的或使用频率较高的化合物(元素)分析方法建立起来,以满足常规监测和部分特殊监测的需要。*好是全面回顾性评价后,列出急需填补的空白方法,技术招标确定编制单位。
其次,环境质量标准与维持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物种多样性和提高人体健康水平等环境保护目标直接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制订是一个非常复杂、周期较长的过程,而且需要动态调整。曾经有美国科学家把多种重金属和有机物按安全浓度*高允许值配成混合液,将实验鱼放进去后还是中毒死亡了,这表明单一化合物(元素)的质量浓度是安全的,但一旦发生复合污染,安全性就失去了保证。环境质量标准可探索以长期的医学观察和动物实验为基础来制订,特别是妥善处理参考国外标准和自主研究定标的关系,体现中国国情特色。尤其是使每项环境质量标准值的确定有科学解释,经得起检验。
第三,处理好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的关系。排放标准容易与环境质量标准发生冲突,有可能出现每个企事业单位都做到了达标排放,但由于产业过分密集环境质量仍不能达标的情况。笔者曾现场调查过一个氨氮经常超标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造成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离交接断面不远,且沿途集水面小,新水注入量不大。达标排放的污水按地表水质量标准考核,导致超标现象经常发生。然而,排放标准又不能无限严格,必须考虑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制订排放标准,要根据环境容量和质量标准反推,也要综合考察当前可利用治理技术并估算成本。
*后,各类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应受到更多关注。环境质量标准等论证的是某个数值的科学性,而技术规范则保证数值的可达性。没有治理技术或成套环保产品等的支撑,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落实就会面临困难。环境质量和排放标准是基础性研究,技术规范等则是应用研究,两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综上所述,环境标准应科学划分板块,均衡编制。其中,监测方法是基础,是认知污染物的基本手段;环境质量标准是根本,起到保护生态系统、物种或人体健康的作用;排放标准是工农业生产生活的底线,要发挥约束排污行为的效力;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则是重要工具,指导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几大技术板块互为依存,彼此支持,尤其是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关键,要给予足够重视。排放标准要与技术规范和环保产品标准等紧密结合,排放标准的提出一定要有可利用的治理技术作支撑,两者应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