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重庆检验检疫局邀请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该局检验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通关业务、法制部门相关人员就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案件审理、判决开展研讨座谈,对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跨境电商交易性质界定、具体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厘清法律主体责任、统一性质界定、明确法律依据。
会谈双方对近期跨境电商消费品案件具体判例和职业打假人诉讼案例进行分析,从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消费纠纷、诉讼、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入手,在执法和司法两个层面达成一致,共同打造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法治环境,维护守法诚信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可靠的消费氛围。
通过建立执法、司法互助机制,一方面法院在受理、审理、判决相关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案件时,检验检疫部门可以提供检测鉴定等技术支持;另一方面检验检疫部门在法院建立消费伤害风险信息采集点,法院通过案件的受理,将消费者有关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的纠纷、伤害情况及时反馈检验检疫部门,协助检验检疫部门启动风险研判和监管措施,强化进出口消费品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