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M认证简介
RCM认证是一种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在引入RCM标志,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是非强制性的。
适用国家
澳大利亚瑙鲁 斐济 所罗门群岛 基里巴斯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图瓦卢 新西兰 汤加 马绍尔群岛 瓦努 巴布亚新几内亚 萨摩亚
申请流程
澳大利亚流程
1.第三方的实验室评估产品,确定执行的测试标准;
2.测试如出现不符合项,实验室会对产品进行整改以符合并达到澳洲标准要求;
3.测试通过,出具测试报告;
4.提交测试报告至澳洲发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
5.澳洲审核通过,核发RCM证书;
6.客户可自行或者交由实验室完成澳洲网站注册工作;
注意事项
1.产品上到时候需要统一添加RCM logo,注意此要求是2013年4月19号澳洲公告的
2.直插式适配器做RCM安规认证时,要做插头的随机测试
3.灯管类的产品:如T8 LED灯管,荧光灯管由于用户能直接替换,安全风险较大,需要寄样品到澳洲评估
4.不同的发证机构时间会有所不同
支持服务
1.新申请RCM者
2.证书更新
3.证书的技术性修改
4.证书的行政性修改
5.证书转移给另一个持有人
6.证书在有效期内再延长
7.额外打印证书业
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
1.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1).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其中三家发证单位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为活跃.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Certificate of Approval),并且规定标识(必须打上证书号)。证书号的**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如:
(1) Q04051(Queensland 昆士兰) --- Q Number
(2) W2015(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亚) --- W Number
(3) V03101(Victoria维多利亚) --- ESV Certificate V Number
(4) NSW152 0173 3840(New South Wales新南威尔士)--- DOFT Certificate NSW Number
2).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证书*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如:
(1)CS/431/Q (昆士兰)
(2)CS/108/NSW(新南威尔士)
2 EMC(电磁兼容性)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变压器、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CISPR11)。
RCM的相关申请事宜
(1) 若该产品有CB及各国差异,则可以直接去转Safety Certificate。再加上EMC部分就可以让代理商帮忙出宣告。该产品就可以销售至澳洲并打上RCM Mark。
(2) Safety Certificate: 申请safety部分时,若产品为direct plug in,则需针对该产品做AU Plug Test(Test Standard: AS/NZS 3112: 2004),若产品为Desktop,则无需做此项测试。
(3) EMC Report --- 即可以是C-Tick Report (Test Standard: AS/NZS CISPR 22: 2002),也可以是CE EMC Report。
RCM(SAA)的发证单位职下
CB 会员实验室测试, 将测试报告提交各州的认证受理机构申请证书。 有资格受理认证申请的机构 有7家(包括新西兰):
1)DepartmentofFairTrading,NewSouthWales(NSW)
2)DepartmentofMinesandEnergy,Queensland
3)TheOfficeoftheChiefElectricalInspector,Victoria
4)OfficeofEnergy Policy,SouthAustralia
5)OfficeofEnergy,WesternAustralia
6)OfficeofElectricity,StandardsandSafety,Tasmania
7)Ministryof Commerce,NewZealand
认证要求
1.新法令将从3月1日正式实行。
2和C-Tick认证讲逐步取消,代之以RCM认证,该认证涵盖安规和EMC(C—TIck可能仍然会适用于一些小功率的无线产品)。
3.所有电子产品,将分为三类:High,medium, low Risk。我们没有详细的划分范围资料,一般来说,电池驱动和电压在12V以下的产品是低风险,240V标准电压产品为中风险,高电压产品为高风险。低风险产品的缓冲期是6个月,中高风险产品缓冲期为3年(该期限是澳洲相关协会的建议,但是具体法令上政府还没有*终确认)。
4.RCM认证只能由澳洲当地公司申请,该公司必须向澳洲政府申请一个RCM号码。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申请IEC或者AS/NZS报告,但是该报告必须交由澳洲进口商来申请RCM。申请注册费用为每年每产品每商标75澳币(举例说明,澳洲某个公司拥有两个商标:A和B,他从中国进口了完全相同的一个批次的产品,一半打上A的商标,一个打上B的商标,那意味着必须支付150澳币每年的注册费用)。
5.根据该专家的意见,由于进口商将承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风险(责任方),而且非澳洲公司无法直接申请RCM认证。则估计,越来越多的稍有规模的澳大利亚公司,会改变为了降低费用,由中国生产厂承担费用制作报告和申请SAA的做法。他们将倾向于指定有一定能力和声望的实验室,提供保险的报告和测试数据,再由他们来申请澳洲RCM认证。
6.理论上,澳大利亚实验室也可以作为申请方帮助某个公司获得RCM的认证。但是根据该专家的意见,由于从法律上承担的责任较大,估计大部分澳大利亚实验室不会主动冒这个风险,即使来做,相关费用也可能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