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澄清
■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
■海外网购:外国邮政及商业快件两渠道按现行规定办理通关
据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30日说,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剂部份物品完税价格,不触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剂。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剂。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即《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另外,根据《万国邮联公约》规定,进境邮递物品是指外国(地区)邮政企业使用万国邮政同盟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我大陆地区投递的物品。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背背了相干规定。*近,海关对个别背背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触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剂。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能够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依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1则“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税表自4月15日起奶粉超200元将征税”的消息30日被1些媒体转载,相干微博被转发数万条。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奶粉税率在本次公告中并没有作新的调剂,政策和之前是1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