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6年3月11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4月1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石昌佳介绍,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61万元,是近年来家纺毛巾行业金额*大的假冒案件,涉及上海36万人口抽查对象,社会影响堪称恶劣。对于“缓刑四年”的判决,洁丽雅方面认为量刑过轻,因此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申诉。
据悉,目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接受洁丽雅公司提起的申诉,决定重新立案调查,并将于两个月内决定是否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