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AL授权标志是否还可以申请和使用?在工作中遇到多次关于检验证书上,CAL授权标志的问题。是否已经取消,能不能继续申请和使用的问题。
答: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通知所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取消了此前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许可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向检验检测机构颁发资格认定(英文标志为CAL)证书。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2、发制海参添加明矾导致铝元素严重超标,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一海参经营商户进行监督抽检,被抽检的海参中铝元素严重超标,检出值高达26000,这种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否需要对如果长期食用这样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进行认定?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不进行认定只是简单罚款了事,这种处理方法是否恰当?
答: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关于您反映问题,应根据具体案情研判,建议进一步提供详细信息后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3、食品企业执行地方标准是否需要备案?请问,食品企业执行市级地方标准(产品标准DB/T,不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并在食品包装上标明,是否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应去哪个部门备案?
您好!根据《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地方不得制定工业产品地方标准。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