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品质抽检规范、出现违规情况采取的处理措施。
在本规范中,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抗菌或抑菌)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产品性状可以是固体也可以是液体。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使用的手套、纸巾、湿巾、卫生湿巾、电话膜、帽子、口罩、内裤、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布、避孕套等也包括液体类的抗抑菌制剂等。
二、检测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经网上自我声明公开或备案的现行有效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三、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四、检验要求
“情节一般”是指商品有标明商品信息的中文标识标签,但标注内容的信息有缺失或标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情节严重”是指商品无中文标明的商品信息,或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无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商品标明的信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识标注标准,导致平台产生重大损失。
五、判定原则
5.1判定总则
5.1.1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2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高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5.1.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如有提供相应企业标准则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同时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如未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则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判定。
5.2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及以上指标(标识为一项指标进行判定)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5.3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六、违规处理
6.1平台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目《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则》中相应商品品质抽检项目及对应处理明细进行处理:
若涉及品质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物理/化学/安全等项目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若涉及标识标签检测项目不合格,将按照“商品标识标志不合格”对商家进行处理;
若商家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违规情形的,仅按照*严重项执行。
6.2平台抽检商品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细表中所列举的内容,平台有权根据目《商品品质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