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1.1GB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以下简称使用说明)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一消费品设计者、生产者.技术文件起草者或此类说明的其他编制者;一制定消费品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或组织。1.2本部分的原则和方法与特定的产品标准中沙及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同时使用。1.3本部分包括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评价方法(参见附录A),作为检查使用说明内容完整性和评价使用
说明编写质量的参照方法及依据。附录A主要供从事评定工作的研究者、专家和消费品评测机构使用。它也有助于本章1.1中提到的本部分的使用对象和管理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
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 2893. 1- -2004,ISO 3864-1 :2002, MOD)
GB/T 2893.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2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计原则
(GB/T 2893. 2- 2008,1SO 3864-2 : 2004.MOD)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5465.2电气设备 用图形符号第2 部分:图形符号(GB/T 5465. 2- 2008. IEC 60417 DB:
2007,IDT)
GB/T 7291图形符号基于 消费者需求的技术指南(GB/T 7291- -2008. ISO/1EC Guide 74:
2004,MOD)
GB/T 10001.1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 1- -2006,ISO 7001:
1990, NEQ)
GB/T 16273.1设备 用图形符号第1 部分:通用符号(GB/T 16273. 1- 2008. ISO 7000 :2004.
NEQ)
GB/T 16273.4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 4部分;带有箭头的符号
GB/T 16900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总则
GB/T 20002.1标准中特定内 容的起草第1部分:儿童安全(GB/T 20002. 1- -2008. ISO/IEC
Guide 50; 2002 ,IDT)
ISO 11683包装触摸危险标志 要求 (Packaging- -Tactile warnings of danger- -Requirement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费者coasumer
为满足生活需要南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3.2
消费品products of coasumer interest
为满足社会成员生活需要而销售的产品。
3.3
使用说明instruction for use
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优、特性的信息。它通常
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馆牌等形式表达。它可以用文件.词酒、标志、符号、图表、图示以及听觉或视觉信
息,采取单独或组合的方法表示。它们可以用于产品上[包括:设备操作器(健.钮)上的说明、设备操作
中的电子显示说明].包装上,也可作为随阿文件或资料(如,括页资料、手册、录音带、项像带.光盘等)
交付。
注:使用说明书通常是比较全面传达产品信息的-种使用说明表就形式,因此,本部分将对使用说明书提出比较详
细的要求。
4总则
4.1使用说明是交付产 品的必备部分。
4.2使用说明应确保;
a) 产品名称能清楚地识别产品,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b) 产品牌号.型号或标记能正确地标识产品,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 能标明使用者类型及其能力,
d) 根据需要,界定产品的预期用途:
e) 提供正确、安全使用产品或有关服务需要的一切信息。
4.3使用说明应根据需 要分别或同时包括下列有关信息:
a) 功能和操作:
b) 运输、装配、安装和存放:
<) 清洗,保养故障判断.作理:
d) 对于产品和废物的销毁(或处理),可能对安全和环境的影响。
4.4使用说明应向消 费者提供下列与使用有关的重要信息:
环境(如,洗衣机所用洗染剂的适当用量,废物的处驟或销毁,再利用):
能源和其他资源的保护。
4.5使用说明应能 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对可合理预见的产品误使用进行说明,并给予充分警示,
有效地帮助消费者避免可能导致危险的误使用。
4.6使用说明不能用来你补产品设计上的缺陷。
4.7 使用说明应注明使用产品时所需的特殊防护措施,以保护使用者和在场者(如,儿童需由成年人监
护,或使用者需穿载特殊服装等)。对于特殊群体(如,儿童、老人和残障人)的危险应关注。
4.8如果一些说明仅针对特殊使用群体(如,从事 安装,修理和保养某类产品的专业人员),这些说明应
单独编制和交付,并适当标明。在不影响使用情况下,这些说明不需随产晶提供。
4.9 有安全期限要求或具有有效期限的产品,应提供产晶的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有效日
期):交付消费者的产品包装表面.应同时在显著位置清楚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有效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