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打(压)捆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方草捆打捆机、圆草捆打捆机、固定式压捆机和固定式圆捆机的推广鉴定。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DG/T 043-2012;被DG/T 043-2019代替并废止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6-10-10
实施日期:2016-11-01
作废日期:2019-04-01
页数:Rob.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是对DG/T 043—2012《打(压)捆机》的修订。本大纲与DG/T 043—201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申请方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删除了技术要求与性能试验、使用说明书审查、三包凭证审查、生产条件审查、用户调查条款;──适用范围增加了固定式圆捆机;──增加了产品一致性检查、适用性评价条款;──增加了产品变更、有效期满续展条款;──修改了综合判定的内容。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43—2012。本大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牧机鉴定站、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戴金方、孙东群、王强、甘莉、马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