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2.12.101定义的手术台的安全要求。无论这种手术台是否具有电气部件,包括2.12.104定义的传动装置。这种传动装置用于带有可拆卸台面的手术台的台面相对于手术台底部(或基座)的传动。本专用标准不适用于:———患者牙科椅;———检查椅和沙发;———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患者支撑系统;———手术台加热毯;———患者转移设备;———输送台和床;———病床;———野外手术台。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operating tabl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YY 0570-2005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6手术室设备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99其他医疗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3-10-21
实施日期:2014-10-01
出版日期:2014-10-01
页数:16页
前言
医用电气设备标准为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1部分: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通用要求;———第2部分: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本专用标准为医用电气设备的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本专用标准是对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修改和补充。本专用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专用标准代替YY0570—2005《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本专用标准与YY0570—2005相比作如下修改:———删除了YY0570—2005中与GB9706.1—2007重复的内容。本专用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60601-2-46:1998《医用电气设备 第2-46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英文版)。本专用标准对IEC60601-2-46:1998作了以下编辑性修改:———对标准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若已相应的转化为我国标准,则以引用我国标准为准;———本标准中助动词的翻译与GB9706.1—2007保持一致。本专用标准是基于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通用标准)的专用标准,与GB9706.1—2007配套使用。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专用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5)提出并归口。本专用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本专用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跃民、仇德元。本专用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