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尺度范围、生态环境和工程建设情况初步调查与分析、生态影响评估指标体系、调查与评估技术方法、评估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法定禁止开发区外,对于开工建设或已建成的土地开发工程占地类建设项目,开展区域生态影响后评估,服务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LY/T 1721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SL 773 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环办政法〔2016〕67号)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系统服务 ecosystem service
指人类从生态系统获取的利益。主要包括防风固沙、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持等方面的服务。
3.2
生态影响评估 ecological impact assessment
为评估特定的过程或措施对生态系统或其组成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进行的调查、监测和分析活动。
3.3
生态敏感目标 ecological sensitive targets
指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物种和特有种的栖息地、饮用水源地等各类生态保护目标。
3.4
水源涵养 water conservation
指生态系统通过其结构和过程拦截滞蓄降水,增强土壤下渗,涵养土壤水分和补充地下水,调节河川流量,增加可利用水资源量的功能。
3.5
土壤保持 soil conservation
指生态系统通过其结构与过程保护土壤,降低雨水的侵蚀能力,减少土壤流失,防止泥沙淤积的功能。
3.6
防风固沙 wind break and sand fixation
指生态系统通过增加土壤抗风能力,降低风力侵蚀和风沙危害的功能。
3.7
生物多样性维持 biopersity conservation
指生态系统为野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以维持物种多样性水平的功能。
3.8
项目尺度 project dimension
指某些城市开发、资源开发等项目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局部区域尺度。
4 总则
4.1目标和范围
4.1.1目标
本标准在生态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工程及建设情况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遥感技术、GIS技术以及生态评估方法,评估项目工程对评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
4.1.2 范围
4.1.2.1 时间范围:根据项目工程实施情况确定。
4.1.2.2 空间范围:根据建设项目可能的生态影响范围确定。
一般而言,针对一般类项目,其生态影响评估范围应不小于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直接干扰区(如取弃土场等临时工程区)以及周边500 m的区域。如果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直接干扰区等周边500 m至1000 m范围内存在生态敏感目标,从生态系统完整性出发,应全部纳入评估范围。
4.2 内容
针对评估区域和范围,开展生态空间占用情况、生态系统服务损失评估、生态风险评估, 提出对策建议。
5 调查与评估技术流程
项目尺度生态影响评估通过收集资料,明确项目尺度的范围,了解项目及建成后的概况, 结合生态环境状况和工程及建设情况初步调查,构建生态影响评估指标,包括:生态空间占用、生态系统服务损失、生态风险评估。具体项目尺度生态影响评估技术流程见图1。
图1项目尺度生态影响评估总体技术流程
6明确项目尺度的范围
明确某些城市开发、资源开发等项目造成生态环境影响需要评估的尺度范围。
7初步调查与分析
7.1生态环境状况初步调查
采用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等方法,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及周边自然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内植被生态与动物生态情况;评价范围及周边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的类型、数量、时间与空间分布动态等;以及评价分析项目周边已存在的制约本区域的主要生态问题等内容。
7.2工程及建设情况初步调查
采用实地调查与资料收集等方法,调查分析项目类型与性质,项目占地规模、建设内容组成、项目设计情况,明确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当地区域规划,是否超越批复范围,是否存在重大建设变更,并调查分析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与生态保护措施的设计与执行情况等,具体按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环办政法〔2016〕67号)》相关要求执行。
8生态影响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尺度生态影响评估内容,构建生态空间占用、生态系统服务损失和生态风险三部分内容。
表1项目尺度生态影响评估指标体系
调查评估内容 | 调查评估指标 | 指标定义 |
生态空间占用 | 生态系统类型转移 | 指项目建设前后生态系统类型之间相互转变的定量描述 |
不透水地面面积 | 主要指项目建设后被水泥等所硬化的地面面积 | |
项目占用生态系统类型面积 | 工程及建设项目占用生态系统的面积,包括森林、湿地、草地等的面积与比例构成 | |
生态系统服务损失 | 水源涵养量 | 生态系统通过拦截滞蓄降水,增强土壤下渗、蓄积,涵养土壤水分、调节地表径流和补充地下水所增加的水资源总量 |
土壤保持量 | 生态系统减少的土壤侵蚀量(潜在土壤侵蚀量与实际土壤侵蚀量的差值) | |
防风固沙量 | 通过生态系统减少的因大风导致土壤流失和风沙危害的风蚀量 | |
生物多样性维持 | 生态系统为野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以维持物种多样性水平的功能 | |
生态风险 | 生态系统威胁可能性 | 建设项目诱发生物物种、种群和生态系统不利的可能性 |
生态敏感目标临近关系 | 项目场地与周边生态敏感目标的临近关系 |
9调查与评估技术方法
9.1生态系统类型转移
构建生态系统类型转移矩阵,分析生态系统类型的转化情况,包括转化量与转化率,尤其是要明确高生态服务功能地类向低生态服务功能地类的转化情况,从而分析生态系统结构的变化。具体方法参见附录A。
9.2不透水地面面积
采用面积统计等方法,调查明确项目建设导致的不透水地面面积增加情况。
9.3项目占生态系统类型面积
明确项目占地总量与不同生态系统的类型与比例,尤其是要分析具有较高生态服务功能的地类,如森林、湿地、草地等的面积与比例构成,同时要明确项目实施的生态补偿量,分析实际占用量。具体方法参见附录A。
9.4水源涵养量
采用降水贮存量法计算水源涵养量,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
9.5土壤保持量
运用修正通用土壤流失方程(RUSLE)计算土壤保持量,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
9.6防风固沙量
运用修正风力侵蚀模型(RWEQ)计算防风固沙量,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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