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的定义、规格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净化再利用的反渗透水处理装置,也适用于一般天然水的净化、除盐的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DL/T 5588 水质污染指数测定方法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JB/T 5995 机电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反渗透膜
反渗透膜是一种用特殊材料和加工方法制成的、具有半透性能的薄膜。它能够在外加压力作用下,使水溶液中的水分子和某些组分选择性透过,从而达到淡化、净化或浓缩分离的目的。
3.2 脱盐率
表明设备除盐能力的数值。
3.3 水回收率
表明设备对进水利用能力的数值。
3.4 产水量
指水温为25 ℃的进水在规定的运行压力下,单位时间内经反渗透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所得含盐量较低的水的体积,单位为m3 / h。
3.5 膜通量
指单位面积反渗透膜在单位时间内透过的水量,单位为L/。
3.6 级
在反渗透水处理装置中,反渗透膜组件按淡水的流程串联的阶数,表示对水利用反渗透膜进行重复脱盐的次数。
3.7 保安过滤器
安装在反渗透装置本体之间的精密过滤器设备,用来滤除预处理系统泄漏的固体颗粒物,以保证反渗透膜的安全。
4 分类命名
4.1 产品分类
在25℃进水水温情况下,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的规格按产水量分为0.25、0.5、1、2、5、10 m3 / h等。
4.2 产品命名
4.2.1 反渗透膜的型式代号:
J—卷式膜;
Z—中空膜;
B—板式膜;
G—管式膜;
D—碟管式膜。
4.2.2 反渗透的级别代号:
4.2.3 产品型号以反渗透的英文字头和膜的型式、反渗透的级别、设备的规模组合而成:
示例:ROJ 1-100表示采用卷式膜,产水量为100 m3/h的一级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1.2 装置选用的预处理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构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防腐及保护措施,不得污染水质。
5.1.3 装置应根据进水水质选择性能合适的膜元件。在正常情况下,膜元件的设计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5 000 h。膜元件组装时,应采用50%的丙三醇 水溶液作为润滑剂,对容器端板、膜元件接插口、密封圈等部位进行润滑。
5.1.4 装置加工制造应符合JB/ T 2932的规定。
5.1.5 装置主机架应安装牢固,焊缝平整,水平及垂直方向公差应符合装置的设计要求。油漆涂层均匀,美观,牢固,应符合GB/T 2932的规定。
5.1.6 管道安装应平直,走向合理,符合工艺要求。
5.1.7 泵安装应位置平衡,在运转中不得有明显的振动。高压泵进、出口应分别设有低压保护和高压保护,在其出水管路上宜设置慢开阀门。
5.1.8 反渗透膜的保护系统应安全可靠,要有防止水锤冲击的保护措施;膜元件渗透水侧压力应小于浓缩水侧压力,特殊情况下渗透水侧压力可高于浓缩水侧压力,但压力差应小于0.03 MPa。
5.1.9 装置在设计压力1.25倍条件下试压,不得有渗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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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270-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