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的原则和要求以及应遵守的技术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核设施和其他辐射装置附近环境地表的γ辐射剂量率,也适用于其他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EJ 379环境贯穿辐射监测一般规定
3 术语
3.1 环境
指人类生活的公共环境,而不涉及辐射工作场所。
3.2 环境监测
对核设施及其他辐射装置附近环境进行的监测。
3.3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
田野、道路、森林、草地、广场以及建筑物内,地表上方一定高度处(通常为1m)由周围物质中的天然核素和人工核素发出的γ射线产生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3.4 源相关的环境监测
指测量某一特定的源或实践所导致的地表γ剂量率水平,以确定特定源或实践所给出的贡献。
3.5 人相关的环境监测
指在可能有几个源照射同一人群组的情况下进行的环境地表下辐射剂量率测量,主要目的在于估算全部的源给出的剂量当量。
3.6 重要源
日常流出物的排放量较大和可能产生较高的剂量率的源,从监测角度上被认为是重要源。
3.7 次要源
在公共可以接近的地方其外照射剂量当量率非常低(年剂量当量约1μSv左右),流出物中放射性核素的正常释放量也非常小,并且很少或者不存在事故性外泄的可能性,这一类的各个独立的源在合适的屏蔽和控制下被认为是次要的照射源。
3.8 中等性质的源
介于重要源和次要源之间的源被认为是中等性质的源。
3.9 公众
除辐射工作人员以外的所有其他社会成员,包括离开工作岗位后的辐射工作人员。
3.10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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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14583-1993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