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根据《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土壤和沉积物 醛、酮类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标准制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2016-21。
1.2 工作过程
1.2.1 成立标准编制组
2016 年 4 月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接到环境保护部下达的任务后,立即成立了由中心实验室有机分析技术骨干人员组成的标准编制组。
1.2.2 相关标准和资料调研
2016 年 5~6 月标准编制组根据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要求,搜集国、内外有关液相色谱法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醛、酮类化合物的相关文献,包括醛、酮类化合物的理化性质、环境危害、相关法律、法规限值标准、研究现状、检测方法等资料。研究分析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1.2.3 编制开题报告和标准文本初稿
2016 年 7~8 月,重点调研了液相色谱法测定醛、酮类化合物的应用情况。包括相关分析方法比较、研究与分析;研究确定标准适用范围和制修订技术路线;由技术人员对方法进行条件试验研究,确定分析方法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016 年 10~12 月,开展实验室内标准方法关键技术研究实验,包括方法前处理条件、仪器分析条件和方法精密度、准确度、检出限和线性范围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法,编制标准草案和开题论证报告。
1.2.4 召开标准开题论证会
2017 年 1 月 17 日,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专家组听取了标准主编单位关于开题论证报告和标准草案的内容介绍,经质询、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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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土壤和沉积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